关于下达2013-2014年度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6 12:47:14 浏览次数:2415

鲁卫中综合字[2013]10号

根据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2013~2014年度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字〔2013〕5号)要求,各级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了2013-2014年度中医药计划项目。经省中医药专家委员会严格评审后,通过专家评审的申请项目列入山东省2013-2014年度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现将《山东省2013~2014年度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下达给你们。

计划项目下达后,我厅将对有资计划项目分年度划拨资助经费,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规定给予经费匹配,重点项目和年度普通有资项目要按照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匹配,普通无资项目要按照不低于1万元的资助给予经费支持,重点专科专项所需经费由专科所在单位按照课题需要配齐配足,以确保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其中重点项目经费拨付总牵头人,由其按照各子课题承担任务情况分配经费,各子课题承担单位均须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匹配。如匹配经费不能按时到位,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立项计划资格和计划编号。

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管理和督导,并于近期举办中医药科研管理培训班,指导立项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对立项项目的设计进行再完善和优化,并统一组织填报立项项目任务书。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计划项目各项研究任务顺利完成。

    联 系 人:王友晓、刘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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