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规范和优化山东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培育发展学会团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等有关法规,进一步收集各方意见,经研究,山东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办公室决定对拟申请立项的《高血压病常见中医证候诊断标准》进行公示。
对公布的项目如有异议,须采用书面意见形式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必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单位法人代表必须在书面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华铮 张艺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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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学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