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坚持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治疗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0-02-15 10:55:00 浏览次数:1866

2月11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西医结合防治工作的通知》,并附《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指引(试行)》

,指导湖北全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中坚持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治疗中的作用。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防治工作机制、广泛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规范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充分利用中医药促进患者康复,同时加强组织实施。


通知强调,组建的医疗救治专家组应当有中医药专家参加,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中医药专家组,以加强对本地区中医药参与救治工作的指导。各地和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要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

推动中医药及早介入、全面参与新冠肺炎救治工作。


通知对集中隔离患者中西医结合治疗与住院患者中西医结合治疗分别提出要求。对于集中隔离点的患者以及方舱医院的患者,要求各地要采取中西医结合治疗,根据患者自愿组织发放中成药,

或组织专家参考中药推荐方拟定协定方并委托医疗机构或具有资质的企业加工中药煎剂或中药配方颗粒,发放患者服用,减少重症发生,促进患者康复。对于住院患者的中西医结合治疗,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组织中西医医务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全员培训工作。在患者救治中,要加强中医人员与西医人员的配合协作,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同协作。各定点医疗机构和救治医院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积极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对患者辨证施治,

开展中西医专家会诊等。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指引(试行)》提供了中药预防协定方以及针对居家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的推荐方药。其中,

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的推荐方药中除国家中医医疗救治组专家推荐的3类方药外,还包含湖北省防控指挥部科研组推荐方。防治指引同时也强调了确诊病例防治的参照标准。

以下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西医结合防治工作的通知》全文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的系列部署,在防治中坚持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治疗中的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防治工作机制


各地要建立统一领导、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机制,组建的医疗救治专家组应当有中医药专家参加,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中医药专家组,以加强对本地区中医药参与救治工作的指导。各地和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要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推动中医药及早介入、全面参与新冠肺炎救治工作。


二、广泛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


对于健康人群和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各地要坚持中医“治未病”理念,积极开展健康咨询与技术服务,推广使用中药预防协定方,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中的作用,以增强人群自身免疫力,减少新冠肺炎新发患者。


三、规范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


(一)集中隔离患者中西医结合治疗


对于集中隔离点的患者以及方舱医院的患者,各地要采取中西医结合治疗,根据患者自愿组织发放中成药,或组织专家参考中药推荐方拟定协定方并委托医疗机构或具有资质的企业加工中药煎剂或中药配方颗粒,发放患者服用,减少重症发生,促进患者康复。


(二)住院患者中西医结合治疗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组织中西医医务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全员培训工作,中西医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医务人员中西医结合救治能力。在患者救治中,要加强中医人员与西医人员的配合协作,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同协作。


各定点医疗机构和救治医院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积极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对患者辨证施治,开展中西医专家会诊,对收治的轻重症患者开具中药协定方或中成药,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参与治疗率,力求轻症患者尽早治愈,重症患者减少向危重症转变,最大程度降低病死率。


四、充分利用中医药促进患者康复


各地要统一安排,充分发挥中医医疗机构的作用,会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用中西医结合技术方法,积极做好集中或居家康复患者的后续康复工作,以促进患者早日痊愈,提高定点医院的病床周转率。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指挥部医疗组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新冠肺炎中西医结合防治的实施方案,完善中西医结合的协作机制,充实专家组中医药医务人员,加强本地区中医药参与防治的技术指导,建立共享信息工作机制,及时收集汇总本地区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救治相关信息,确保病例信息资源共享互通。


(二)加强中药供应保障。各地指挥部要根据本地中医药防治的需要,及时组织中药采购与供应,药品费用依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解决。医疗组和各单位要规范药品发放管理,确保有需要的患者及时服上中药,同时避免药品浪费。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坚决杜绝假药劣药。


(三)确保医疗安全。各地在组织发放和患者服用中药的过程中,要明确相应的医务人员进行用药指导、疗效观察和不良反应监测,确保用药安全。一旦发生不良反应要立即停药,并及时上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疫情防控和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同时注重收集宣传中西医结合救治新冠肺炎的典型案例,帮助群众了解和掌握基本的中西医保健技能,进一步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


各地中西医结合防治实施情况请于2月13日18:00前报省防控指挥部医疗组,省指挥部将对各地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人:省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罗晓琴  13986180231

芦  妤  027-87823021,13995542409

邮  箱:hbzyglj@126.com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