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首批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1 14:50:15 浏览次数:478

鲁中医药字〔2013〕3号

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组织申报首批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

重点科研实验室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省中医药学术和科研水平,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我省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根据《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鲁卫中综合发〔2013〕3号)和《山东省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鲁卫中综合发〔2013〕4号),经研究,确定开展第一批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实验室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省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实验室建设是完善我省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和名医的重要途径。加强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实验室建设,对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需求,更好地发挥我省中医药学术优势和诊疗技术水平,加快我省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市、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要求遴选优势学科,认真组织申报。

二、准确定位,以学科和实验室建设引领学科专业技术提升。中医药重点学科是高校或研究部门为开展中医药新技术、新业务而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和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功能强大、成效突出的单元单位,是引领重点学科所在专业领域的龙头。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注重于将中医基础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为中医药发展和科学研究提供支撑和平台。两者都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乎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系统工程。中医药重点专科是围绕重大疾病,开展以解决疾病诊疗问题,提高临床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目的的建设项目。各申报单位要注重发挥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重要作用,以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引领学科专业和专科专病的技术提升。医疗机构申报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要与科研、教学单位联合申报,鼓励多学科合作、跨学科融合、多单位协同,不断丰富和促进学科建设的发展与创新。国家级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不重复申报。

三、认真填报材料,确保质量并按时上报。请各申报单位对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填写《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申报书》、《山东省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申报书》(见附件1、2,电子版请登录山东省卫生厅网站或山东中医药网下载),按行政隶属关系经各级各单位专家委员会审查、初评后,以市为单位汇总并填写《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和《山东省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后报厅中医药综合处,省直单位由单位汇总后直接报送。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须提交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申报截至2013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 超  尹红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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